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及時進行有機廢氣處理的相關工作,一旦發現所配備的有機廢氣處理系統出現故障,也要及時地進行維修,防止有機廢氣不經處理就直排在大氣中,污染大氣的同時,也給自己的企業帶來被環保部門處罰的風險。
環保部門進入企業檢查有機廢氣
東莞市的一家塑膠廠安裝了有機廢氣處理廠家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設備,但是設備出現了故障因此停用,噴漆和注塑工序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直接排進了空氣中,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的第四十五條規定,當地環保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查處。
有機廢氣處理系統出現故障不進行維修,依然進行生產的,確實是違法行為,因此被環保部門處罰也是十分合理的。法律規定,企業在生產含有有機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時應該在密閉的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無法密閉的,應該采取有機廢氣處理措施。所以企業在生產時不僅要選擇靠譜的有機廢氣處理廠家,更要保障安裝的設備可以正常運行,出現故障了應及時維修。
嵩安環保催化燃燒設備安裝現場
嵩安企業環保管家的有機廢氣處理系統不僅種類多樣,而且安全可靠,有機廢氣處理的效率可達95%以上,嵩安企業環保管家作為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可靠有保障,是眾多客戶共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