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廢氣處理設備為啥不開?”新樂市的一家橡膠制品廠在面對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的質問時一言不發。新樂市當地環保部門在進行日常環保督察時發現當地一家橡膠制品廠雖然在生產,但是所配套的廢氣處理設備沒有出現故障卻處于關閉狀態,致使有機廢氣大量排出,污染了大氣環境。
嵩安環保催化燃燒設備項目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違規排放有機廢氣最高可處罰100萬元,所以企業只安裝而不開啟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是一種不合法且得不償失的行為。此外嵩安企業環保管家提示:在企業排放有機廢氣時,有時候會出現的以下這幾種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就像上述的橡膠制品廠故意關閉相關處理有機廢氣的設備,這種行為就屬于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范疇,一旦被環保部門查處,也免不了高額的罰金;其次,使用其他管道繞過設備排放廢氣,也屬于這種行為的范疇。企業偽造設備運行記錄的,同樣屬于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
處理好有機廢氣,是企業需要做的環保功課,因此應該加強和相關廠家的合作才是正確的選擇。嵩安企業環保管家是有機廢氣處理廠家,已經為多家企業提供了廢氣治理的服務,獲得了市場的一致認可。